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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为医患纠纷调解定规矩 索赔3万元以上不得私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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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报讯  (记者胡德荣)自8月30日起,由上海市司法局、卫生局、GA局联合发布的维护医疗机构秩序通告正式实施。通告规定,索赔金额超过3万元的医患纠纷,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与患方协商解决,双方可以前往所在区(县)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。任何单位和个人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,GA机关将予以制止,拒不停止的将强制带离现场。 

  通告要求,医疗机构应建立专职负责投诉的部门,并设立专窗配置专职人员,及时处理患者投诉,并主动告知医患纠纷的解决途径和程序;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坚持自愿、公正、及时、便民的原则,主动受理、调解医患纠纷,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。

  通告还规定,GA机关将对7类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行为按照“一制止、二告知、三带离”的原则进行处理,对于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,触犯《刑法》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这7类行为是: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、摆设灵堂、违规停尸;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;非法携带易燃、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;侮辱、威胁、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;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盗窃、抢夺公私财物;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;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。

  至于为什么设“3万元”这一标准,上海市卫生局相关人员介绍,以往的调解实践表明,患方索赔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医患纠纷往往较为复杂,医患双方难以形成一致意见。此类纠纷一旦处理不当,容易激化医患矛盾,甚至酿成恶性事件。

发布于 2012-09-01 11:54:23 IP 属地·中国|安徽省|安庆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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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。ZF开始意识到、本该早就意识到的东西了。
  • 2012-09-01 12:29:29 · IP属地·中国|江西省|上饶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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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于在漆黑的夜里看到一丝曙光,可以给自己坚持干下去找出一点理由。谢谢楼主带来的好消息。
  • 2012-09-01 12:39:36 · IP属地·中国|江西省|鹰潭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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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患纠纷固疾已久,恐一时半会也难以根治。
  • 2012-09-01 14:22:14 · IP属地·中国|四川省|广安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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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消息一个。
  • 2012-09-01 17:14:59 · IP属地·中国|江西省|赣州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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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早就该立法解决这类事情,医疗行为不可预见的事情很多,尤其的过敏,医生也没过错,患者也无过错,就是患者的身体应激的反映,可以说就是天灾,和地震海啸一样,应该国家救济。患者应该像对待地震一样,心理要放平。不能一味的“死”有理,报复医生。
  • 2012-11-03 14:00:13 · IP属地·中国|河南省|新乡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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